先說結論
台灣幾乎所有原油都仰賴進口,所以《石油管理法》要求業者與政府平時就儲油。依第24條,石油煉製業與輸入業要儲備不低於60日的安全存量,液化石油氣不低於25日;政府另以石油基金儲存相當於30日需要量的石油。
60天怎麼算
安全存量是以前12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為基準計算。也就是說,業者賣得越多,要儲的量也越多。實際應儲備量與計算方式,由經濟部另訂標準。
最低總量門檻
第24條也規定儲存總量下限: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5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1萬公秉。這讓規模較小的進口商也要維持基本儲量。
政府儲油從哪來
政府依法運用石油基金儲存石油,儲存量以前一年國內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的30日需要量計算。石油基金的收取與運用另有《石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範。
沒儲夠會怎樣
第41條規定,未儲備安全存量或儲備不足,會被處以高額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可按次處罰。第26條也規定業者歇業時,安全存量要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才可處分。
共用儲油設備怎麼申報
第25條規定,不同業者若使用同一儲油設備共同儲備,要在每月20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個別儲備量,避免重複計算。
什麼時候會動用
第21條授權在油源不足或油價大幅波動、影響穩定供應或國家安全時,實施緊急時期石油管制、配售、價格限制及安全存量調整提撥。細節規定在《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
和美國戰略儲備的差別
美國戰略石油儲備(SPR)主要由聯邦政府持有;台灣則是業者法定存量加上政府儲油雙軌制。兩者目的相同,都是為了在供應中斷時爭取緩衝時間。
安全存量如何查核
中央主管機關會要求業者定期申報庫存與銷售數據,並可派員查核儲油設備與實際存量。第25條要求共用儲油設備的業者每月申報個別儲備量,就是為了避免同一批油被不同業者重複計算。加上第41條的罰則,讓安全存量不只是帳面數字,而是能在緊急時刻真正調度的實際庫存。
國際上怎麼看
國際能源總署(IEA)要求會員國維持相當於90天淨進口量的緊急石油存量。台灣不是IEA會員,但依《石油管理法》自訂業者60日加上政府30日的雙層制度,在概念上與國際做法相近。日本、南韓等同樣高度仰賴進口的國家,也都採取政府與民間共同儲油的模式。
安全存量放在哪裡
安全存量並不是集中放在單一地點,而是分散在各煉油廠、儲油槽區與油庫中。煉製業者的原油與成品油庫存,以及輸入業者的儲槽庫存,都可依規定計入。政府儲油則由石油基金支應,委託業者或在指定設施中存放。分散存放的好處是降低單一設施受災時的風險,也方便在緊急時就近調度到各地加油站。為了確保儲油設施安全,相關儲槽也要符合消防、環保與地下水污染防治等規定,例如前面提到的監測與申報機制。對一般車主而言,這些儲備就是國際供應出狀況時,加油站仍能維持供應的底氣;遇到國際新聞引發恐慌時,不必急著搶加或囤油,依官方公告與加油站現場資訊行動即可,也可以關注經濟部能源署發布的油品供應訊息。
對一般人的意義
安全存量讓國際局勢緊張時,加油站不至於立刻斷油。國內油價調整仍依官方公告機制,最新牌價請看中油、台塑石化公告或加油喵油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