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管的是什麼
《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依《石油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訂定,適用於石油業者設置的儲油設備,包括油槽及其相關設施。
規則所稱油槽,是儲存原油及不含液化石油氣的石油製品的固定槽體,並把油品分成三類:
- 輕質油品:汽油(含航空汽油)、輕油。
- 中質油品:柴油、煤油、航空燃油。
- 重質油品:燃料油。
分類會影響安全距離與設備要求,越容易揮發的油品要求越嚴。
用地要先合法
儲油設備基地位於都市計畫土地者,要符合都市計畫法令;位於非都市土地者,要符合區域計畫法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也就是說,油庫不能任意設在不允許的土地分區。
油槽區必備的七種設施
第七條規定油槽區應具備:
- 擋油堤:油槽破裂時圍住漏油。
- 消防設備。
- 油水分離設備:避免含油雨水直接排出。
- 接地設備:消除靜電。
- 聯外道路。
- 液位指示裝置。
- 超高液位警報裝置:避免進油時溢出。
另外,儲存輕質油品的油槽,應採用浮頂或裝設油氣回收設備,減少油氣揮發。附設灌裝場或自用加油設施者,灌裝輕質油品也要有油氣回收。
圍牆、通路與標示
- 油槽區應設寬度四公尺以上的通路,方便消防車進出。
- 應明顯標示「嚴禁煙火」。
- 與外界相鄰處應設地界圍牆,高度一點八公尺以上;設在山區或海邊者可依地形改設隔離設施。
油槽與周邊的安全距離
第十條規定油槽壁板與下列設施的距離:
- 住宅、儲油設備地界:十五公尺以上。
- 容納三百人以上的學校、醫院、戲院、圖書館、體育館等公共場所:三十公尺以上。
- 法定古蹟:五十公尺以上。
- 幹線公路、鐵路:儲存重質或中質油品者二十三公尺以上;輕質油品者三十公尺以上。
- 架空電線水平距離:未滿三萬五千伏特者三公尺以上,以上者五公尺以上。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當地狀況另訂距離者,從其規定。
油槽之間也要保持距離
第十二條規定相鄰油槽的間距,依油品閃火點是否低於攝氏六十度、油槽是浮頂式或固定式、直徑大小而不同,原則上為兩座油槽直徑和的一定比例,且不得小於九十公分。
目的是一座油槽起火時,不會立即延燒到隔壁油槽。
對周邊居民的意義
- 如果住家附近有油庫,可以從規則了解業者應具備的防護設施。
- 發現油槽區有明顯油氣味、圍牆破損、油水外溢,可向縣市政府或經濟部能源署反映。
- 地方政府可依社會環境另訂更嚴格的安全距離,相關資訊可向縣市政府查詢。
和加油站規定的差別
油庫是大量儲存與轉運的設施,加油站則是零售據點,兩者適用不同的設置規定。加油站的地下油槽、防止地下水污染與油氣回收另有專法規範,本站也有相關文章可以對照閱讀。
油品從油庫到加油站的路徑
一般來說,原油在煉油廠煉製成汽油、柴油等產品後,經輸油管線或船運送到各地油庫儲存,再由油罐車配送到加油站的地下油槽。油庫因此是供油網路中的重要節點,平時要維持一定存量,颱風或供應中斷時也是調度的基地。了解油庫的安全規範,有助於理解為什麼油庫多設在港區或工業區,而不是一般住宅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