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按度數收費的充電樁要檢定
《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三條列出應經檢定的法定度量衡器,其中一項是**「交易用以電能計費之電動車輛供電設備」。也就是說,充電營運商只要是依充進去的電能(度數)向車主收費**,所用的充電設備就屬於法定度量衡器,必須經檢定合格。
條文同時排除一種情形:不具電能計量功能的交流供電設備不在檢定範圍。若業者是按時間或包月方式收費,又沒有電能計量功能,就不屬於這一項。
適用時程:分新舊設備兩階段
辦法對充電設備設了過渡期: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交易用以電能計費的電動車輛供電設備開始納入檢定。
- 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前已製造完成或輸入的設備,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適用。
所以現在無論新裝或既有的充電樁,只要用於依電能計費的交易,都應已完成檢定。這和加油站加油機(燃油交易用油量計)、瓦斯表(膜式氣量計)屬於同一套度量衡管理體系。
初次檢定與重新檢定
辦法第二條把檢定分成兩種:
- 初次檢定:新製造、輸入、或未曾檢定過的器具,在使用前申請。
- 重新檢定:已檢定合格的器具,在檢定合格有效期間屆滿,或經修理、調整、改造後,要再申請檢定。
因此充電樁若更換計量模組、韌體涉及計量功能調整,理論上都可能觸發重新檢定。營運商應以標準檢驗局的公告與技術規範為準。
合格印證長什麼樣子
檢定合格的器具會附加合格印證,辦法規定包括封印與黏貼式檢定合格單等形式。車主可以在充電樁機身上找找看:
- 有無標準檢驗局的檢定合格標示或貼紙。
- 標示上的有效期限是否已過期。
- 計量相關部位的封印是否完整、無明顯破壞。
檢定紀錄依規定須保存至合格有效期間屆滿後再加兩年,有爭議時主管機關可以追溯。
同一張清單上還有哪些能源計量器
第三條的法定度量衡器清單與能源相關的項目包括:
- 燃油交易用油量計:汽油、柴油、航空燃油、煤油、輕油、燃料油;口徑超過一百六十毫米者除外。
- 液化石油氣流量計:加氣站的計量設備。
- 膜式氣量計:家用瓦斯表。
- 公務檢測用氣油比檢測儀:自一百一十年十月一日起納入,用來檢測加油站油氣回收效能。
充電樁加入這份清單,代表電動車「加電」與燃油車「加油」在計量公平上被放在同一標準看待。
覺得充電度數怪怪的怎麼辦
- 保留紀錄:截圖 App 的充電度數、時間與金額,拍下充電樁編號與檢定標示。
- 比對車上數據:車機顯示的電量增加量會因充電損耗而略有差異,並非一定是計量錯誤,但差距異常大時值得反映。
- 先找營運商:透過 App 客服或現場電話反映,請對方說明。
- 向主管機關反映:度量衡業務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管,可向其各分局陳情,請求檢查。
營運商與社區管委會的注意事項
- 對外收費、依度數計價的充電樁,採購時應確認型式與檢定要求,並安排檢定。
- 社區自設的公共充電樁若以度數向住戶分攤收費,也宜確認是否屬交易用途,必要時洽詢標準檢驗局。
- 修理或調整後,留意是否需重新檢定,並保存相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