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總量
依《能源統計手冊2025》,民國114年(2025年)國內能源消費量約為6,987萬公噸油當量,二十年前的民國94年是6,923萬公噸油當量,年成長率只有0.05%,總量大致持平。
其中能源消費(含能源部門自用)占76.72%、非能源消費占23.28%。「非能源消費」指的是把能源當原料用,例如石油腦拿去做塑膠與化學品,而不是拿來燃燒取得熱或動力。
按部門:工業最大、運輸第二
手冊按部門別的分法,民國114年的結構為:
- 能源及工業部門:42.19%
- 運輸部門:16.29%
- 住宅部門:8.65%
- 服務業部門:8.45%
- 農業部門:1.14%
再加上非能源消費的23.28%,合計為百分之百。如果只看能源消費量的細表,工業部門單獨占33.43%,能源部門自用占8.76%。運輸部門消費量較前一年略減,占比由18.00%降到16.29%。
按能源別:石油產品仍是大宗
換成看「最後用的是哪一種能源」,民國114年的國內能源消費中:
- 石油產品:47.61%
- 電力:34.83%
- 天然氣:7.70%
- 煤及煤產品:7.17%
- 熱能:2.19%
- 生質能及廢棄物:0.51%
石油產品將近一半,但要注意這包含大量作為石化原料的石油腦;電力則是第二大,背後又用了大量天然氣與煤來發電。
石油產品主要變成什麼
手冊的「石油產品消費」表顯示,民國114年石油產品國內用量約3,426萬公噸油當量,按油品別的占比(含發電用油)約為:
- 石油腦:39.88%(化工原料為主)
- 車用汽油:20.54%
- 柴油:15.42%
- 液化石油氣:6.41%
- 燃料油:1.43%
- 航空燃油:0.69%
- 其他:12.70%
- 發電用油(轉變投入):2.92%
也就是說,大家加的汽油和柴油合計約占三成六,比石油腦還少。
石油產品流向哪些部門
同一張表按部門別看,民國114年石油產品的去向:
- 非能源消費:47.08%(多數是石化原料)
- 運輸部門:32.71%
- 能源部門自用:8.32%
- 服務業:3.38%
- 住宅部門:2.08%
- 工業部門(作燃料):2.04%
- 農業部門:1.48%
- 發電用油:2.92%
手冊的總覽圖則把工業部門與非能源消費合併,呈現為工業49.1%、運輸32.7%。運輸是石油作為「燃料」的最大用途。
天然氣與電力用在哪
天然氣與電力的用途結構完全不同:
天然氣:民國114年國內用量約30,961百萬立方公尺,其中發電及汽電共生占79.54%,能源及工業部門15.77%,住宅部門2.81%,服務業1.78%。家裡瓦斯爐用的只占很小一部分。
電力:民國114年電力消費約283,009百萬度,能源及工業部門占61.48%,住宅部門18.99%,服務業17.64%,農業1.18%,運輸部門0.72%。運輸用電比重還很低,電動車普及後這個數字值得追蹤。
讀數字時的三個提醒
第一,部門分類有不同口徑。「能源及工業部門」和「工業部門」不一樣,前者把能源部門自用也算進去;引用時要標清楚是哪一種。
第二,能源消費和能源供給不是同一件事。供給包含發電過程的轉換損失,消費是最後端實際用掉的量,所以兩者總數不同。
第三,占比會受總量影響。某部門占比上升,可能是它用得更多,也可能是其他部門用得更少。看趨勢最好同時看數量與占比兩張表。
怎麼查原始表
能源署每年出版《能源統計手冊》,可免費下載PDF。部門別數據在「國內能源消費」相關表格,石油產品流向在「石油產品消費(數量/占比)」表,天然氣與電力也各有獨立表格。手冊同時附英文,方便對照國際能源統計的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