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誰負責送檢
《消防法》第十五條之四規定:容器應定期檢驗,由零售業者(瓦斯行)在檢驗期限屆滿前,送到中央主管機關登錄的容器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附加合格標示後才能繼續使用,使用年限屆滿應汰換。
檢驗費用由零售業者負擔。所以一般家庭用戶不需要自己送檢,但有權確認自家使用的鋼瓶在有效期限內。
送檢的前提:要有個別認可標示
基準第二條規定,鋼製與複合材料容器辦理檢驗時,應附有個別認可合格標示。若標示滅失或被移置,須先向原核發機構申請液化石油氣容器合格證明書,才能辦理檢驗。
這代表來源不明、沒有認可紀錄的容器,無法透過定期檢驗「洗白」。
檢驗期限怎麼算
- 鋼製容器:期限依基準附表一、附表二規定,會依容器種類與瓶齡區分。下次檢驗期限自前次檢驗日期的次日起算,但不得超過容器使用年限。瓶齡屆滿三十年或無法確認瓶齡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也就是要汰換。
- 複合材料容器:每五年定期檢驗一次;瓶齡屆滿二十年或無法確認瓶齡者,不再檢驗。
實際期限以鋼瓶上的檢驗合格標示為準。
鋼製容器的七道檢驗程序
基準第四條規定鋼製容器應依序進行:
- 第一次外觀檢查:清除污泥、油污、鐵鏽後目視或用量具檢查。
- 殘留氣體回收:以殘氣回收機回收容器內剩餘氣體,並有防制污染設備,回收後才拆容器閥。
- 耐壓試驗:加壓試驗或膨脹測定試驗擇一,保持至少三十秒不得洩漏或異常。
- 除鏽作業:以粒珠噴擊去除鐵鏽與油漆。
- 第二次外觀檢查:以量測深度器具測量腐蝕或凹痕。
- 內部檢查:用內視照明設備檢視容器內部。
- 重量檢查:以電腦自動登錄淨重,與個別認可時的淨重比較,判斷鋼材是否因腐蝕而減少。
耐壓試驗在測什麼
耐壓試驗是整個檢驗的核心。容器在常溫常壓下,施以附表規定的耐壓試驗壓力以上的水壓:
- 加壓試驗:保持至少三十秒,不得洩漏或有異常現象。
- 膨脹測定試驗:讓容器完全膨脹,記錄全膨脹量與除壓後的永久膨脹量,計算比例判斷鋼材是否已失去彈性。
基準也規定試驗設備壓力計的精度,以及容器口螺紋不得塗抹封合劑,以免影響判定。
不合格的容器會怎樣
任何一項檢驗不合格,容器就不能附加合格標示,也就不能繼續灌裝供氣,須依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使其無法再使用)。重量減少過多、外觀腐蝕過深、耐壓異常都是常見的淘汰原因。
這也是為什麼瓦斯行有時會告知「這支桶子要汰換」,而不是單純重新噴漆。
用戶自我檢查重點
- 看鋼瓶上的定期檢驗合格標示,確認下次檢驗期限尚未到期。
- 看瓶身有無嚴重鏽蝕、凹陷、焊道異常。
- 確認容器閥與調整器接頭沒有漏氣(可用肥皂水測試,切勿用火)。
- 發現逾期或外觀異常,請瓦斯行更換,並可向縣市消防局反映。
延伸閱讀
鋼瓶標籤上各欄位的意義,可以參考本站鋼瓶檢驗標籤文章;新容器上市前的型式認可與個別認可,請見瓦斯鋼瓶認可流程的文章;鋼瓶串接使用的規定,則有另一篇專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