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管制規則第9條一口氣列了15項國道與快速公路上不能做的事。多數依處罰條例第33條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未繫安全帶則依第31條處罰。
不能跨線、迴車、倒車、逆向
第1款:不得跨行車道、迴車、倒車或逆向行駛。錯過交流道也不能倒車,請開到下一個出口再迴轉。
不能走路肩
第2款:不得在路肩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車。例外是鄰近出口匝道、經公告或依標誌允許駛出匝道停等續行的路肩。
匝道和加減速車道不能超車
第3款:不得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匝道上超越前車;第4款:不得從主線變換到加速、減速、輔助車道或爬坡道去超車。
不能動中央分隔帶
第5款:不得擅自開啟或穿越中央分隔帶的分向設施。
安全帶一律要繫
第6款:四輪以上汽車的駕駛人、前座、小型車後座,以及大型車4歲以上乘客,都要依規定繫安全帶。在國道未繫,依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營業車已盡告知義務時改罰乘客。
大客車不能站人
第7款:大型客車不得有站立乘客。
輪胎沾泥不能上路
第8款:輪胎黏附泥沙污染路面者不得行駛,常見於工地車輛。
燈光要開對
第9款:夜間行車要開燈;同向前方100公尺內有車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拖車要用鋼質連桿
第10款:拖拉故障車輛不得使用非鋼質連桿,繩索拖車在國道是不允許的。
不能逼車
第11款:不得連續密集按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施工路段照指示
第12款:遇道路施工時,要依布設的施工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不能拒檢逃逸
第13款:不得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稽查人員指揮、取締而逃逸。
不能往外丟東西
第14款:不得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菸蒂、飲料瓶也算。
高乘載車道
第15款:不符資格的車輛不得行駛高乘載車道,可通行車種與人數以管理機關公告為準。
油耗和駕駛習慣有關
穩定車速、提早預判路況、避免急加速與急煞車,比較安全,也有助於降低油耗。出門前查好沿途加油站,就不必在油量很低時急著找油。
平常就該備好的東西
- 車輛故障標誌(三角架)。
- 反光背心。
- 手電筒與手機充電線。
- 道路救援與保險公司的聯絡電話。
出發前五分鐘檢查
- 油量:管制規則第14條禁止在國道上缺水、缺電或缺燃料,出發前確認油量足夠到下一個加油點。
- 輪胎:看胎紋與胎壓,有無鼓包或釘子。
- 燈光:頭燈、方向燈、煞車燈都要正常。
- 配備:車輛故障標誌與反光背心放在容易拿的位置。
先查即時路況
上路前可以用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1968」路況服務查看壅塞、事故與施工資訊,提早避開塞車路段,也能估算需要多少油量與休息時間。
違規怎麼查
收到罰單或想確認有沒有違規紀錄,可以到交通部公路局的監理服務網查詢與繳納;罰鍰金額以裁決書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遇到事故先做什麼
- 開啟危險警告燈。
- 人員先撤到護欄外等安全處所。
- 依規定在車後方放置故障標誌。
- 有人受傷立即撥打119,並通知警察處理。
長途行車要休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不得駕車。長途行程可以利用服務區休息、上廁所、順便加油。
規則以官方為準
本文整理的是條文重點,實際執法以現場標誌、標線、警察指揮與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法規如有修正,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最新版本為準。
延伸閱讀
國道跟車規定可以看國道安全距離規定;拋錨時的處置可以看國道沒油拋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