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在高速公路上沒油不只是麻煩,也是法規明文禁止的情形。《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要求上路前妥善檢查車輛,行駛途中不得缺水、缺電或缺燃料。萬一真的拋錨,要依第15條滑離車道、開危險警告燈、在後方擺故障標誌,再求援。
上國道前先檢查什麼
第14條列出幾個常見重點:
- 燃料:油量是否足夠撐到下一個服務區。
- 水與電:冷卻水、電瓶狀況。
- 機件與附著物:車上物品、行李架是否固定。
- 輪胎胎紋:四輪以上汽車不得磨到國家標準所訂的胎面磨耗指示點。
出發前花幾分鐘檢查,比在路肩等救援安全得多。
油量多少才算夠
法規沒有規定具體公升數,重點是不要讓車在途中缺燃料。實務上建議油錶低於四分之一就安排加油,並先查好前方服務區或交流道附近的加油站。長途或連假車多時,塞車會讓油耗比平常高。
真的沒油或故障時怎麼停
依第15條:
- 先打方向燈,逐漸減速駛進路肩。
- 車身與貨物突出部分都要完全離開車道。
- 開啟危險警告燈。
- 在車輛後方50到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
如果車子已經無法滑離車道,除了開危險警告燈,故障標誌要放在後方100公尺以上,並立即通知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
人要待在哪裡
擺好故障標誌後,駕駛與乘客應離開車內、移到護欄外安全處等候,不要站在車後或車道旁。高速公路上後方來車速度快,留在車內被追撞的風險很高。
隧道內拋錨不一樣
第16條規定,隧道內故障無法行駛時,要靠到緊急停車彎或緊靠路側,熄火、開危險警告燈,在緊急停車彎入口或車後100公尺處設置故障標誌,並立即通知管理機關或警察,駕駛人也要協助乘客退到安全處所。
路肩不能隨便停
第12條規定,除了規定的停車處,不得在路肩、中央分隔帶、隧道或交流道停車;只有遇到濃霧、強風、大雨等嚴重影響安全的特殊狀況,才可在路肩暫停並開危險警告燈。真正故障待援則依第15條處理。
違規會怎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針對在高速公路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等行為訂有罰鍰;故障時未依規定擺放標誌,也可能被處罰。罰則以條例最新條文為準。
油量不足的預警訊號
多數車輛在油量偏低時會亮起低油量警示燈,此時剩餘里程因車型與路況差異很大,不應以「還能撐」為前提開上國道。行車電腦若有剩餘里程顯示,也只是依近期油耗推估,遇到上坡、塞車或開冷氣時會快速下降。比較保守的做法是:上國道前先在平面道路加滿,長途行程每經過一兩個服務區就看一次油錶,避免最後只剩一格油時才發現前方塞車。
求援時要說清楚什麼
打電話求援時,請準備好:國道編號、行駛方向、最近的里程數或交流道名稱、車輛顏色與車牌、故障狀況(沒油、爆胎或引擎異常)、車上人數以及是否有人受傷。里程數可以從路肩的里程牌看到。說明越清楚,救援與警方越快找到你。等待期間保持手機暢通,不要回到車道上查看車輛,也不要嘗試在車道上自行搬運油桶加油。
加油喵的建議
- 出發前用加油喵查沿途加油站。
- 油量低於四分之一就安排加油。
- 車上常備故障標誌與反光背心。
- 記下高速公路救援電話,求援時說清楚國道編號、方向與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