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從哪裡來
電動車充電設備屬於用戶用電設備,配線方式由經濟部依《電業法》訂定的**《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規範,其中第七章第一節「電動車充電系統」專門處理充電樁。新建建築物則另受《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二條拘束: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電動車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
這兩套規定一個管「電怎麼接」,一個管「空間要先留」。
適用範圍與設備型態
這一節適用於供電給電動車充電的導線與設備,輸入電壓上限為交流六百伏特或直流一千伏特以下。規則把充電設備分成三種:
- 可攜式:附插頭、可隨車攜帶的充電線組。
- 扣件式:以扣件固定於牆面或支架,可拆卸。
- 固定式:永久固定安裝的壁掛或立柱式充電樁。
型態不同,對供電軟線長度、插座位置的要求也不同。
分路與負載:充電被當成連續負載
規則的核心概念是:電動車充電屬於連續負載。實務影響有三:
- 進屋線、幹線與分路的容量計算,都要把充電負載納入考量;若裝設能源管理系統控制充電功率,可依其設定計算。
- 插座型充電設備應由專用分路供電,不與其他用電設備共用。
- 過電流保護設備的額定,應不小於負載的一點二五倍。
這也是為什麼老公寓裝充電樁,常需要先評估電表容量或申請增設。
保護設備:漏電與隔離
- 充電設備應具備人員保護系統,並設置漏電啟斷保護。
- 額定超過六十安培或對地電壓超過一百五十伏特的設備,應設置隔離設備,且裝在明顯易見處或可上鎖。
- 裝在潮濕或戶外場所,要使用適合該環境的防水型箱體或保護蓋。
線長、高度與擺放位置
- 可攜式與扣件式的供電軟線長度依型態分別限制為零點三米、一點八米或四點六米以內。
- 電動車端充電電纜原則上不超過七點五米,有電纜管理系統者不在此限。
- 耦合裝置高度:室內距地面四百五十毫米以上、室外六百毫米以上(製造廠說明書另有指示者從其規定)。
- 室內充電若有通風需求,應依第八百六十條設置機械通風;無線充電則另見第八百六十一條。
不能逆送電,也不能裝在危險場所
第八百五十七條要求:電業停電時,電動車與充電設備的電能不能反饋到用戶配線系統,以免維修人員觸電。若要讓車輛對外供電,須另符合第八百五十八條與儲能系統的規定。
此外,充電設備不得裝設在第一類場所或零區、一區、二區等危險場所,例如加油站加油機周邊的爆炸性氣體範圍。
找水電施工前的檢查清單
- 確認施工者為合格電器承裝業,並由合格電匠或技術人員施作。
- 請對方說明:是否需要增設電表或變更契約容量、分路線徑與斷路器額定。
- 確認有漏電斷路器、接地與專用分路。
- 戶外安裝確認防水等級與高度。
- 社區大樓另需處理管委會同意與公設電力分攤,可參考本站社區充電樁相關文章。
常見誤解與釐清
誤解一:家用插座就能長期慢充。 一般插座分路多半還接了其他電器,長時間大電流充電容易過熱;規則要求插座型充電設備由專用分路供電,就是為了避免這種風險。
誤解二:裝了充電樁就能當備用電源。 車輛對外供電涉及防止逆送電力到電網與儲能系統的規定,不是一般充電樁就具備的功能,需選用合規設備並依規定施工。
誤解三:只要設備有認證就好。 設備本身合格之外,配線、保護設備、接地與安裝位置都要符合裝置規則,兩者缺一不可。施工完成後可請承裝業者提供施工說明與檢驗紀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