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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裝充電樁要誰同意?建築技術規則預留空間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重點

大樓裝充電樁要誰同意?建築技術規則預留空間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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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署名:加油喵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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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樓車位裝電動車充電設備,牽涉建築法規與社區規約。本文整理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對停車空間預留充電設備空間的規定,以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共用部分使用、修繕、規約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條文,幫你在找廠商前先弄懂法律框架。

重點整理

先說結論

新建築的停車空間,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2條,要預留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的裝設空間。已經蓋好的大樓要加裝,則回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車位是專有還是共用、管線經過哪裡、規約怎麼寫,決定你需要誰同意。

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

條文規定停車空間的構造:

預留空間不等於已經裝好

第62條要求的是預留空間,實際的配電容量、管線與充電設備,仍要依用電規定設計施工。買預售屋或新成屋時,可以問建商預留的範圍包含哪些,再評估後續要不要另外申請用電。

先搞清楚車位的身分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

專有部分可以自由使用嗎

第4條: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可以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但「法律另有限制」除外。即使車位是專有,充電線路通常要經過共用的牆面、天花板或配電室,這段仍屬共用部分的使用。

共用部分怎麼用

第9條:住戶對共用部分的使用,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之,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違反時管委會應予制止。所以在共用管道間拉線、在公共電箱接電,最好先取得管委會或規約上的依據。

規約是關鍵

第23條: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的範圍及使用主體,以及住戶對共用部分使用的特別約定,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社區如果想制定充電設備的統一規範,例如申請流程、電費分攤,寫進規約最有效力。

什麼時候要開區權會

第11條: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的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第31條規定一般決議門檻為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者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規約另有規定從其規定)。社區要全面建置充電系統、更動公共配電,可能就屬於這一類。

費用由誰負擔

第10條: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的修繕管理由使用人負擔費用;共用部分由管委會處理,費用由公共基金或區分所有權人按比例分擔,區權會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個人充電設備與公共設施的界線,最好事先講清楚。

管委會的角色

第36條列出管委會職務,包括執行區權會決議、共用部分的維護修繕與一般改良、保管水電與管線圖說等。申請安裝時,管委會通常會要求提供施工圖、用電計算與廠商資料。

跟廠商談之前的清單

常見問題

新大樓一定有充電樁嗎?
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要求預留充電設備裝設空間,不等於已經裝好設備。
車位是我的,還要管委會同意嗎?
線路常經過共用部分,依第9條共用部分使用要符合設置目的或約定,建議先取得同意。
社區可以訂充電規則嗎?
可以,依第23條寫進規約,對共用部分的特別約定才有效力。
全面建置充電系統要開區權會嗎?
若屬共用部分的重大修繕或改良,依第11條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停車場淨高規定多少?
依第62條不得小於2.1公尺。
共用部分的修繕費誰付?
依第10條由公共基金支付或區分所有權人按比例分擔,區權會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文只整理官方資訊與條文重點;規定、費率與服務狀態以主管機關及業者最新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

  1. 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2026-10-31)
  2.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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