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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或油品業者造成損害誰負責:公共意外責任險、意外污染險與賠償責任

加油站或油品業者造成損害誰負責:公共意外責任險、意外污染險與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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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署名:加油喵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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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石油管理法》第22、23條整理哪些石油業者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意外污染責任險、業者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以及民眾受損時可以怎麼處理。

重點整理

先說結論

在加油站被設備弄傷、車子因油品出問題,或附近因油槽滲漏受污染,第一個問題通常是「誰要賠」。《石油管理法》第23條規定,石油業者因業務相關行為損害他人權益,應負賠償責任;第22條則要求主要業者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意外污染責任險,確保真的出事時有能力賠。

哪些業者要投保

第22條列出必須投保的對象:

要保哪兩種險

兩種都要保,不是二選一。

保額誰決定

第22條第2項規定,保險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財政部定之。業者不能自己隨便選一個很低的保額了事,實際最低保額以主管機關規定為準。

賠償責任的範圍

第23條規定的行為範圍很廣,包括生產、進出口、銷售、運輸、儲備或其他與業務相關的行為。也就是說,不只加油當下,油罐車運送、油槽儲存、管線輸送造成的損害,都在業者責任範圍內。

加油站常見的損害情境

加錯油怎麼處理

如果是人工加油時站方加錯油種,先不要發動引擎,當場請站方確認並保留發票、加油紀錄與現場影像。後續拖吊、清洗油路等費用,可與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循消費爭議或民事途徑處理。

懷疑油品有問題

加完油後車輛異常,先保留發票與加油時間,盡快到保修廠檢查並取得書面紀錄。必要時請主管機關抽驗油品。油品品質規定可參考國家標準與環保燃料成分規定。

鄰近住戶受污染

加油站附近若發現地下水、土壤有油味或油膜,可向地方環保局通報,請其查核;造成財物損失時,可依第23條向業者主張賠償,業者的意外污染責任險就是為此而設。

留證據的清單

申訴與協商管道

先向站方或業者客服反映,要求出具處理方式;協商不成,可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循調解、小額訴訟等民事程序。涉及油品品質,可同時向經濟部能源署或地方主管機關反映。

自用加油設施也要注意

工廠、運輸公司設置的自用加儲油設施達一定規模,也在第22條強制投保範圍內。企業若有自用油槽,除了申請許可,也要確認保險有沒有到位。

為什麼強制投保

油品是易燃且具污染性的物質,一次事故可能波及很多人。強制投保讓受害人不必擔心業者無力賠償,也促使保險公司對業者安全管理把關。

保險不等於免責

業者有投保,不代表事情可以直接丟給保險公司。賠償責任仍在業者身上,保險只是確保有錢賠;理賠範圍、自負額或除外條款,都不影響受害人依第23條向業者主張權利。

延伸閱讀

想了解加油站開業前要具備哪些條件,可以看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整理;想了解自用加儲油設施的許可規定,可以看自用加儲油設施說明。

常見問題

加油站一定有保險嗎?
依《石油管理法》第22條,加油站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意外污染責任險。
油罐車運油途中出事,業者要負責嗎?
要。第23條涵蓋生產、進出口、銷售、運輸、儲備等與業務相關的行為。
被加錯油可以求償嗎?
可以向站方主張損害賠償,先別發動引擎並保留發票與現場證據。
保險金額是多少?
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財政部訂定,以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協商不成怎麼辦?
可向地方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循調解、小額訴訟等民事程序處理。

本文只整理官方資訊與查詢方式;費率、規定與服務狀態以主管機關及業者最新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

  1. 全國法規資料庫|石油管理法(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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