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不能做哪些事?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8條八大紅線一次看
加油站不能賣假油、不能越界交付、不能不在車道加油——這些紅線全部寫在《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8條。一起來看這八款不可觸碰的事項。

台灣的加油站看似只是賣油的地方,但實際上從《石油管理法》到《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都有一套嚴格的規範。經營者如果踩到紅線,可能面臨被撤銷許可、停止營業等處分,甚至牽涉刑事責任。本篇以《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8條為核心[S1],整理出八大禁止行為,幫助業者與一般民眾一次搞懂「加油站不能做哪些事」。
法源依據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1條明訂,本規則是依《石油管理法》第17條第3項授權訂定[S3];而《石油管理法》第17條第2項也規定,經營加油站業務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站,設站完成並審查合格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執照,始得營業[S2]。換言之,經營加油站本質上是「特許行業」,任何違反設置管理規則的行為,都可能動搖這張特許執照的合法性。
想了解加油站開業前需要哪些執照,可參考〈加油站營業執照怎麼申請?開業前必讀的石油管理法第17條〉。
第28條八大紅線逐條解析
依《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8條[S1],經營加油站業務者,不得有下列各項情事:
- 一、對販售之汽油、柴油摻雜或作偽
這是最基本也最嚴重的紅線。業者不得在油品中摻雜雜質、以劣品冒充正品,或透過任何方式「作偽」。一旦查獲,將直接衝擊消費者對油品品質的信任。
- 二、以流量式加油機以外之器具,販售汽油、柴油
汽油、柴油的銷售,原則上必須透過「流量式加油機」進行,目的是確保計量準確、避免短斤少兩。用其他器具(例如未經檢定的桶槽、手動幫浦)販售,皆屬本款禁止範圍。
- 三、於核准基地範圍外進行汽油、柴油之交付行為或營業
加油站的營運場地,必須與當初申請核准的「基地範圍」一致。若在核准範圍外(例如馬路邊、空地、私人停車場)交油、收油或營業,都屬違規。
- 四、設置未經核准之出、入口,供車輛通行及加油使用
部分業者為求方便,會自行開設未經核准的出入口讓車輛進出或加油。這不僅破壞人車動線規劃,更涉及逃生與消防動線的公安問題。
- 五、於加油站內等候車道以外之地區,進行加油行為
加油站內規劃有「等候車道」,車輛應依序進入車道加油。若在車道以外(例如空地、人行道、植栽區旁)逕行加油,可能造成油氣逸散與碰撞風險,也違反本款規定。
- 六、灌注柴油至內容積總和超過四千公升油罐車之罐槽體或車輛裝載之油槽(桶)
本款主要規範「大容量灌油」行為。柴油若要灌注至油罐車罐槽或車輛裝載油槽(桶),其「內容積總和」不得超過4,000公升,超過即屬違規。
- 七、灌注汽油至油罐車之罐槽體或車輛裝載內容積總和達二百公升以上之油槽(桶)
汽油揮發性高、易燃風險更大,因此門檻更低——只要達200公升以上,就落入本款禁止範圍。業者不得將汽油大量灌注至未經核准的容器或車輛油槽中。
- 八、其他對公共安全有影響之虞之行為
這是所謂的「兜底條款」,授權主管機關對於任何可能影響公安的行為加以規範,避免掛一漏萬。
民眾與業者該注意什麼?
- 業者應定期檢視自家作業流程,特別是油品來源、加油機檢定、油罐車灌裝容量與出入口動線。
- 民眾若發現加油站有疑似摻偽、越界營業、在非車道加油等情況,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反映或檢舉。
- 加油站內的油價標示、牌告方式也須遵守相關規範,可參考〈加油站油價牌告規則:價格標示有哪些眉角?〉了解正確做法。
- 若是私設的加油設施(例如工地、農場自用儲油),則須依《石油管理法》第18條申請許可,相關說明可參考〈私設加油設施怎麼申請?石油管理法第18條許可重點整理〉。
小結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8條[S1]從「油品品質、計量器具、營業範圍、出入口動線、車道紀律、灌裝容量」六大面向,再加上第8款的概括公安條款,構築出完整的加油站紅線。唯有遵循這些規範,才能兼顧消費者權益、用路人安全與環境保護,也才能讓這張得來不易的經營許可執照長長久久。